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档案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为适应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档案管理规范(试行)》由协会业务标准研究委员会起草,经会长办公会讨论,先后征求常务理事单位和部分理事单位意见,已经定稿,现印发你们,望切实遵照执行。今年内,协会将按照业务指导机构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的要求,对会员单位开展以档案管理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二○一三年四月十一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档案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改进和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档案(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