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21日 星期五
租赁(招租)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项目中心 > 租赁(招租)

公开招选包头市集中隔离点委托运营方

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接受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公开招选包头市集中隔离点委托运营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包头市集中隔离点位于青山区装备制造园区新规划区,丹拉高速公路及110国道北绕城公路以北、青大公路以东,距离城区约10公里,地理位置较为偏远,地处园区规划范围内最西侧。项目总建筑面积31076平方米,设置隔离房间1074个。集中隔离点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市卫健委,土地所有权归属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集中隔离点建设项目按照可拆卸、可转移、可重组的标准,采用装配式集装箱板房在可建设用地上直接搭建的建设模式建成。当前,隔离点配备的水、电、天然气供应系统均为临时设施,场地内没有硬化、没有道路,难以契合长期稳定运行的标准,存在较大的使用局限性与安全隐患。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抗疫闲置资产严禁随意变卖,应原地保留,就地转化利用,以实现“平时”可持续、“急时”能转换的平战结合目标,同时避免资源浪费。

、招选条件

1.运营方应具备资产运营、资产盘活的能力。

2.委托方不支付运营方任何费用。

3、运营方须按照《包头市集中隔离点“平急两用”转换利用工作方案》,对包头市集中隔离点进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房屋修缮以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集中隔离点始终具备安全、稳定的使用条件,实现通水、通电、通网、通暖等基本运行要求,保障设施设备随时可投入使用。

4.运营方须承担集中隔离点1074个房间及地上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护修缮等费用。

5、运营方承担并按时缴纳该地块的房土税等费用,每年约40至50万元(以实际测算缴纳数额为准)

6.运营方须满足运营所必须的消防及各项安全要求,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7.运营方负责为青山装备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建设等方面提供保障性服务。

8.在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紧急情况下,委托方有权随时收回包头市集中隔离点的部分或全部资产,用于疫情防控基地建设,运营方应无条件配合

、意向运营方报名

1、公示(报名)时间:2025349:00-202531017:00

2、意向方须实地勘验,充分了解委托方的运营要求和运营风险。如报名及缴纳保证金,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3、报名地点: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区正信集团10楼)。

4、咨询电话: 13614727332刘先生

13474820614 刘女士

5报名时需提交原件资料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有授权需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运营申请书》)

、保证金缴纳

报名时须向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纳10万信用保证金。如没有成为最终运营方,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成为最终运营方,委托运营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作为信用保证,如被确定为最终运营方不与委托方签订协议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账户名: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政务中心支行

  号:155668182631

最终运营方确定方式

截止报名日期,如有一家报名且符合招选条件的,可协议成交如有两家及以上报名且符合招选条件的由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组织综合评审确定最终运营方。综合评审时间初步拟定为2025311日,综合评审费用由最终运营方承担。

、服务费缴纳

最终运营方须按照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的《公开招选委托合同》确定的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由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出具相应发票。



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534

 

附件:

意向运营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