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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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新都市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开发一期项目中轴线西侧划定区域13499.36平方米公开招租

包头市新都市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开发一期项目中轴线西侧划定区域13499.36平方米公开招租

一、标的基本信息

1、详细地址:世纪西路以东、世纪东路以西,纬六路以北

建筑面积:地下负一层13499.36㎡(含设备间、楼梯间等公共区域面积3545.46平方米)。

2、招租底价:299.6154万元/年(逐年上涨,以双方协议约定为准)      

租赁期限:12年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押金:30万元(成交后缴纳至指定账户)

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条件:全民健身中心或商业

3、公告日期:2023512日至2023518

4、保证金:5万元

5、服务费:一家报名成功按协议成交,服务费由承租方按成交价的0.6%缴纳;

两家或两家以上组织竞价成交的,服务费由承租方按成交价的3%缴纳

二、特别告知

交易流程: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按协议成交,两家及两家以上报名的由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组织网络竞价。

 

1、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承租后的水、电、暖,物业、装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房屋不得经营和存放危险品、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及活动,合同期内变更营业项目时,需要提前和出租方沟通。

3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对所承租房屋合同到期后或解除合同后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

4、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水、电、暖、消防等基础设施),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5、最终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报名时需提交原件资料(企业报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承租意向申请书》;个人报名身份证正反面和《承租意向申请书》)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至公告内指定账户。【不可用现金、支票、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三、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犯罪记录或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2、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采暖、卫生、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5、承租方在资产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资产整体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押金并无条件收回资产。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四、缴纳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50000.00元,截至时间:20235182359

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155668182631

行号:104192003636

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政务中心支行

2、保证内容: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a、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b、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c、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d、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f、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3、处置方法: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年租金或押金后,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五、联系方式

详情登陆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btggzyjy.cn)和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www.btcqjy.com)查询

咨询电话:柴先生:15661510215      0472-6862329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西5510办公室。

附件:

承租意向申请书.docx